一、欠条上写违约金有效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得以书面形式设立违约金条款。若借款确认书中所载明之违约金事项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即违约金之金额与实际损害相当,亦或是当事人之间在协商合同时已明确订立了违约金之计量方式,此类关于违约金之约定应属有效。然而,如违约金金额少于所致之实际损害时,则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可应请求予以调高违约金;反之,违约金过分超出所致损害者,同样可应请求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酌情降低。由此可见,借款确认书上所记载之违约金虽具有效力,然其效能仍须依据具体现实情况及适用法律进行深度剖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借条中约定逾期利息合法吗
借条中约定逾期利息是合法的。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借款合同中约定逾期利息的计算方式和利率标准。只要约定的利率不超过法律规定的上限(一般为年利率24%),该约定就是有效的。逾期利息的目的在于补偿出借人因借款人逾期还款而遭受的损失。约定逾期利息有助于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在借款人逾期还款时,出借人可以依据约定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但如果约定的利率过高,超过法律规定的上限,超过部分将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有权请求法院予以调整。
三、欠条中约定违约金的法律效力如何
欠条中约定违约金具有法律效力。若双方在欠条中明确约
依据《民法典》第585条,当事人可书面设立违约金条款。若借款确认书违约金符合法律,金额与实际损害相当或已明确计量方式,约定有效。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害,可请求调高;过分超出,可请求降低。违约金效力需结合实际情况和法律深度剖析。